工学
核工程类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本科专业
专 业 介 绍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核科技工业发展需要,能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及相近专业领域从事科研、设计、生产、应用和管理等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具有良好的数理化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能够适应本专业各个方向发展的基本需要,同时具有较好的人文社科和管理知识、良好的道德素质,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业务培养要求:专业培养在考虑核化工与核燃料两个方向的基础上,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2. 具有坚实的数理化基础,掌握其基本理论和方法;3. 掌握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应用开发能力,了解本专业发展的前沿和趋势;4. 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知识,能够进行中外文文献检索,掌握科技写作技巧;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主干学科:核化学与化工,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量子物理、统计力学、同位素分离原理、工程流体力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核化学与放射化学等及实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专业实验:近代物理实验、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实验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相近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核工程技术培 养 计 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核科技工业发展需要的,能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及相近专业领域从事科研、设计、生产、应用和管理等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具有良好的数理化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能够适应本专业各个方向发展的基本需要、同时具有较好的人文社科和管理知识、良好的道德素质,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能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事业做出贡献。二 、基本要求本专业学制为四年,对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一般应具备以下要求:1. 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修养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的专业技能。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2. 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应用知识和更新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和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在核技术及相关的科研、设计、应用和开发方面能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创新。3. 知识结构要求: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知识,能够进行中外文文献检索,掌握科技写作技巧。并对国家关于科技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管理等政策法规有适当了解。具有较好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的基本科学知识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高等化学化工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掌握与此相关的工程技术包括工程制图、机械设计、电工电子学等方面的知识;在专业课开始根据核化工和核燃料工程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地学习相应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方向的理论前沿、研究动态、应用前景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状况。培养规格实施过程中,在注重规范和基本要求的原则下,尊重相关高校各自多年形成的专业优势和特色。三、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课程体系1. 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的教学内容和知识结构要以核化学与化工、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为基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应用开发要求,能满足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各方向对人才的需要。因此,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内容要特别强调物理基础和化学基础理论体系。除了要求较高的数理基础外,还要有较强的核化学化工或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的工程设计与应用知识,同时还要加强实验和实践课程的教学。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面宽,可以在核科学技术领域内的很多单位工作和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涉及面广,课程体系的建设要以能力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观念为指导,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原则,以适应现代核工程科技发展、国家工业和国防建设对该专业人才的需要。在构建学校的课程体系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加强基础。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需要非常深厚的核化学与化工、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方面的理论基础,因此,特别要强调与之相关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强调相关的物理、化学化工知识的掌握,从根本上满足长远的专业发展的需要。(2)强调实践。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与工程结合紧密,实践性强,课程体系设计时应重视实验、实践、课程设计、课外科技活动等教学环节的配置。(3)体现特色。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的定位,课程体系对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课程给出统一要求。在注重规范和基本要求的同时,各学校可按照本校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开设选修课程,以体现各校现有专业方向的特色。2.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课程体系参考框架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应该设有必修的核心课程和不同方向的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的学分(学时)应在专业课程中占50%左右。四年学习总学分在180-200之间,没有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以按每16学时折合1学分进行计算。由于本专业中核化工方向与核燃料工程方向具有较大的差异,各校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在下表课程框架基础上构建教学课程体系,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和作法可以有所区别,课程的名称可以不完全相同以突出方向特色和发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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