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公安学类
治安学 || 本科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 , 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 , 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 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 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 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 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 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 具有管理社会 治安 , 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 , 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课程 : 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学、治安管理学、户政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 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 6 周,毕业实习10 周。修业年限 : 四年。授予学位 : 法学学士队相近专业 : 侦查学、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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